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、四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规范学术行为,维护学术诚信,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技[2011]1号)、中国科协、教育部、科技部关于印发《发表学术论文“五不准”》的通知(科协发组字〔2015〕98号)、教育部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2016教育部令第40号)、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》(教党函[2016]24号)、中共甘肃省教育厅党组转发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》的通知(甘教党[2016]97号)文件的精神要求,落实《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》和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实施细则,推动学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,优化学校学术环境,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, 增强科研诚信意识,加强“学术道德”的建设和管理,学校决定调整科研诚信暨学风建设委员会,成立第二届科研诚信暨学风建设委员会。
科研诚信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:学院分管科研、教学的校领导担任
科研诚信暨学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科技处,负责学校科研诚信暨学风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科研诚信暨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: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委员兼任